(试行2013.10.28)
一、应用标准
1、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
2、JGJ/T23-2011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
3、DGJ32/TJ 145-2012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
二、抽检数量
(一)主体结构
1、试块强度不合格(小于设计强度等级的85%)、无效试块、评定不合格的小抽检数量:
(1)检验批构件数量大于30个,抽检构件数量按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B类选定,且不少于10个;检测结论适用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。
(2)检验批构件数量小于30个(包括30个),抽检构件数量不宜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%且不宜少于10个;检测结论适用JGJ/T23-2011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或DGJ32/TJ 145-2012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。
(3)检验批构件数量少于10个,全数检测;检测结论适用JGJ/T23-2011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或DGJ32/TJ 145-2012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》。
2、试块强度超高4个强度等级(超高异常),抽检构件数量初步按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A类选定;若实体检测强度与试块报告强度差异较大(相差超过2个强度等级),则抽检构件数量仍应按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B类选定(应在检测方案中注明)。
(二)二次结构
抽检构件数量按GB/T50344-2004 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A类选定。